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浙江省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 学校始建于1953年,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大学前100名,正朝着“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区域特色鲜明的大学、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风景区浙江省杭州市。 学校现有朝晖、平峰、莫干山、枝江四个校区,占地3550亩。 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16人,其中专任教师2500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40人,副高级职称教师97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34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未覆盖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 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未覆盖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 拥有MBA、MPA等9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具有向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权利,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权利。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近三年来,他们在各类高水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国际奖项34项、国家级奖项372项。 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2021年升学率为41.42%。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办公室设在我校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是一所综合性文理学院,涵盖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 下设广告系、广播电视系、汉语言文学系、播音系和主持国际教育中心。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50余人,研究生150余人; 设有广告学、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艺术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艺术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告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开放课程、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一流学科、省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以及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文化传播与媒体管理二级学科。
学院现有教师90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副高级职称33人,博士(研究生)教师47人。 近60%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 师资队伍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广播电视行业领军人才、浙江省特聘专家、中青年专家等。浙江省突出贡献、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发表论文发表发表高水平论文320余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12篇;出版中央出版社专着40余部;主持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项目24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3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5项等。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使命,强化“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理念,建立了浙江省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综合实验教学”文科中心”,包括数字音视频实验室、数字视频工作室、数字摄影实验室、广告设计实验室、小型工作室、虚拟工作室和中型工作室等,总面积2100多平方米平方米,主要设备950余台。 雄厚的师资力量、一流的教学设施、先进的教学理念、可靠的教学质量、浓厚的学术氛围,为学生潜心学习、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以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汉语播音为基础,强化播音主持基础理论和专业表达能力。 培养具有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能在广播电视、新媒体及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口语传播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基础和主干课程包括:播音主持人声音与声音、播音主持人创作基础、播音主持人案例分析、体能训练、表演基础、播音主持人礼仪与形象、音视频制作、短视频创作、演讲组织等。广播、音频节目播出 视频节目的主持、播音与主持,影视配音艺术,新闻节目的播音与主持,综艺娱乐节目主持,新媒体口语交流,综合媒体节目培训。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55人,分文理科的省份只对文理科考生开放。 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要求文理科招生。 全省规划如下:
职称
学术体系
学费
注册
招生省份
专业考试方式
广播和主持的艺术
四年
10350元/人·年
15
浙江
采用全省专业
统一考试
10
黑龙江
10
安徽
10
湖南
10
江西
注:招生计划以省招生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拟招生省份普通高考报考条件; 须参加2022年招生省份播音主持艺术或相应专业普通高考,并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症; 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5、专业考试
根据有关省招生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我校不组织专业学校考试。 专业成绩以省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或相应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六、录取原则
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 考生通过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招生省份专业类别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部门批准。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程成绩录取; 如果专业课程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本省相关文化课程成绩单的顺序录取(如果没有相关依据,请参考本省相关文化课程成绩单中的科目顺序)浙江省)。 未通过省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为750分制时)×60%+专业分(总分折算为750分制时)×40%。 招生所在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执行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综合分数的计算方法。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 符合单外语成绩要求的学生数量不足的,按照单外语成绩减分5分录取,最高减分不超过10分。
7. 其他
1、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试。 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内容与教育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