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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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
一、学校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 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大学之一,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教育体系。 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现有崂山校区、玉山校区、浮山校区三个校区。 老山校区位于松岭路238号,玉山校区位于玉山路5号,浮山校区位于香港东路23号。 学校网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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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组织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本科生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相关申请要求
1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和办学条件,综合考虑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上年度计划确定招生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 副省级预案报教育部批准,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 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整各省市在线生不平衡和同分考生录取情况。
3、外语要求:参加普通组的考生外语不限。 推荐语言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 其他语言的考生请谨慎申请。 特殊类别考生的语言要求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要求: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详情请参阅《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入学体检标准》。
5 性别要求:各专业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入学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动等条件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择优录取制度”。招生学校接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并采用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方式进行招生。
2、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认可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国家增加成绩备案的政策和规定。 如果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增加分数归档要求,则只能选择范围最大的一个。 每项分值不超过20分,根据考生专业录取时的备案成绩(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积分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批次控制线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并行志愿的批次一般确定105%范围内的转学比例,对专业调整的考生不予撤档等条件符合我校要求; 对于批次平行志愿者,转学比例一般确定在120%范围内,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招满。 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不服从调整、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予以退学。 学校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第一志愿生人数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也可以招收自愿考生。
4、高级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一)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成绩,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愿望,专业志愿者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1:1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局相关规定执行考试中心。
(二)高考成绩相同时专业录取排序规则:提供排名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排名分数录取专业。 若无排名顺序,则按照数学单科、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排名。
(三)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按照省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招募志愿者。 招收或调动志愿者的考生只能分配到未报满的专业。 若招募志愿者仍未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分配给学生资源充足的省份。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和措施执行。 考生选科应当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别)规定的选科要求。 按院校专业组备案的省份,根据考生意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专业安排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6、学校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德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代码:070101H)、生物技术(专业代码:071002H)、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701H)。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亚利桑那大学)、计算机科学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中国海洋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
上述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均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相应专业意愿的考生,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调整为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学校强基项目、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项目、国家专项、大学专项、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西藏内地班、内地新疆班、香港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8、学校设有崇本学院、“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和“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一流学生培养基地,选拔学生为应届新生,集中力量在校内、校外培育优质教育资源。
九、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 学校根据省招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加盖录取专用章,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发送给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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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费用及补贴
1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实际情况,学校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实行学分制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 专业注册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收取,每学分的学费标准为100元。 在规定的基础学习期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习的学生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得超过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学校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2 学校有一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章制度。 辍学困难。
6.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未通过入学资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海洋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学校积极推进海洋科教创新园(西海岸校区)建设,计划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业。
3 为更好地落实“以常识为体、以专业为实践”的本科生教育理念,除强基础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外,所有新生第一学年均在崂山校区学习。 实施支部培训。
4 本规定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