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 [2020]26号),为做好我省土木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注册申请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2021年7月15日起,申请人应登录“广东省建造业资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无需书面申请材料。
2、注册审批
(一)审批时限。 二级造价工程师初次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批准决定在工作日内作出。 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2)初次注册。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自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初次注册。 初次注册有效期为4年。
二级造价工程师自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1年后(无颁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首次申请注册,应当为其提供继续教育。自申请注册资格证书之日起近1年内,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三)续展注册。 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天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本人应当根据系统提示承诺其在上一注册有效期内的工作业绩。
二级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两个专业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时数可以重复计算,选修课时数单独计算。
(4)附加项目登记。 已进行专业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次专业注册时,按照初次注册办理注册手续。 第二专业获准注册的,两个专业的有效期分别计算。
(五)变更登记。 变更包括用人单位变更、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变更注册申请,原注册有效期变更登记后延长。
(六)注销登记。 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注销的,应当提交注销申请书。 注销登记申请表没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用人单位的解雇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七)重新登记。 被撤销登记或者拒绝登记的人员符合登记条件后重新申请登记的,按照初次登记办理登记手续。
重新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近四年内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应提供每学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3. 电子登记证书的签发
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可登录“广东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地址:)个人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四、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登记的有关规定
外国人及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地申请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要求和申请程序与内地注册相同。 外国人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5、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在公安部门注册的印章厂刻制。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规范规则和执业印章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施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