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对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处罚。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2. 申请安排
(一)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9:30至1月17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口所在地、居住证申请地或学籍所在地城市所辖的考区。 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16:00;
网上支付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24:00;
打印门票时间:2022年3月7日00:00至2022年3月12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保证其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名资格。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填写错误信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 考生须仔细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附件3),并严格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函[2016]978号),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次 缴纳笔试费。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科目名称、代码及相关说明见附件4。 笔试以笔和纸进行。
四、相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订制。 考试没有统一指定教材。 考生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结果查询与审核
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4月15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看成绩。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申请表上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待审核科目代码、网上查到的成绩、联系电话。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审核内容仅限于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答、分数是否漏分、成绩统计是否正确等。组合不正确。 审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三)违规行为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教育考试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解释》贯彻落实《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的规定》(法释[2019]13号)。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考生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办发〔2020〕8号(摘录见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检测前14天登记健康码,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自2022年2月26日起进行监测(监测表见附件6,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监测表,并提交至考试当天,考试中心工作人员。 如果身体出现异常,需要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研究判断后,具备条件的才可以参加考试。 考生到达考点后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 考试期间,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考前和考试过程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被评定为不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请考生在考前14天内密切关注我院及所报考地区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本次考试的考前提醒,并严格遵守执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摘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三、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一览表
5.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全国教育考试组考试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肺炎疫情》(教办办[2020]8号,摘录)
6、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