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特殊层次。目前,四川省预科课程根据招生对象不同分为少数民族预科课程、通用装备部远程基地预科课程、普通大学预科课程。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大学预科生完成一年预科学习后,可参加由省招生委员会委托的普通大学举办的直接入学预科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定水平。符合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只有通过各普通大学预科课程的学生,才能直接入读相应的地方大学和重庆市60%的普通大学预科课程。可直接升入大学专科层次,40%的普通大学预科学生考试成绩优秀,原则上可直接入读普通本科层次课程。直接入读境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专科预科生、普通专科预科生的直接录取标准,按照预科生就读学校的直接录取资格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遣返回原居住地。经学校同意直接申请并向州教育部报备良机后,可能会被允许重修一年的预科课程并参加次年的直接入学考试。仍不及格的,将返回原岗位。与重新参加预备课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一、国立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规定
省属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可按同批次录取标准线扣除100分。 以下学生有资格入学。 1、甘孜、阿坝、凉三、额边、马边、米易、延边、贵安。北川、平武七县、仁和、金口河区2、汉源、宝兴县彝族、藏族、羌族考生。
2、省(委)属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规定。
1个本科预科课程。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为四川省各相关高等院校本科批次转学分数线低80分以上。
2 大专预科课程。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为各关联高等院校对应四川省专科学校转学分数线不低于60分。
3个民族类别。民族班录取标准比四川省所属高校相应批次本科、专科转学分低40分以上。
3.综合武器系远程基地师资预备班
综合兵器部偏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综合兵器部偏远基地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 降级标准依据1995年第72号法的规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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